秦牧穿着花棉袄坐在松树下,连抽了三颗长白参香烟,才勉强接受了重生1988的事实。 他抬起头,面前是兴安岭独有的,树冠如火焰般的红松林。 天寒地冻的深山里,入眼皆是一片死寂的白。唯有面前的红松林,为这方天地,增添了几分不屈服的反抗色彩。 他伸出手臂活动了下,关节的灵活度,让他熟悉又陌生。 “十七岁,人生最好的年纪。没想到,连我这样的人也能重生……” 秦牧的家庭情况很复杂,父亲是关内逃难来的货郎,专卖狗皮膏药。58岁才娶了山里鄂伦春族,嫁不出去的傻姑娘,生下了他。 正因如此出身,他从小就是屯里同龄孩子的唯一打骂对象。 回到家中,没等他扑进父母怀里诉苦。便又听到年近七十的老父亲,醉酒后辱骂的吼声;与痴傻母亲,抱头缩在墙角“啊啊”的恐惧叫声。 长期生活在如此环境下,他慢慢养成孤僻乖戾的性格。 除了同村的翠翠姐,没一个人能打开他的话匣。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依他看来,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 完整的话应该是“穷且健康家庭的孩子,才能早当家。” 像他这种,在暴力与贫穷家庭长大的孩子,一般只有两条出路。 一是误入歧途,将从小经受的暴力,加倍报复给他人。 二是过早对人生失去兴趣,成为只懂吃饭睡觉,眼中空洞无光的行尸。 很不幸,秦牧就是第二种人。 他不愿把遭受的痛苦转加别人,所以只能麻木的应对生活,让灵魂慢慢腐烂。 二十岁那年,翠翠姐哭着抱住他,让他去家里提亲。 翠翠不嫌他家穷,更不嫌他有个疯娘和酒鬼爹,只求能陪他过一辈子。 秦牧轻抚着她的后背,又想起家中每天撒酒疯的爹,和只会“啊啊”叫,生活不能自理的疯娘。 他偷偷抹了把眼泪,不忍心让这世上唯一在乎他的正常女人,进入这样畸形的家庭受罪。 “别做梦了,我一直拿你当傻子玩,还真觉着我相中你了?” 尹翠翠走了,去了南方,从此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