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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时,我明确拒绝了一个油腻的妈宝男。 结果他妈妈在小区业主群里大肆宣扬,说我私生活混乱,是个没人要的“老姑娘“。 “三十多岁还不结婚,肯定是有毛病!“ “听说她被好几个老板包养过,这种女人谁敢要?我们小区可不能有这种伤风败俗的人!“ 她甚至打印了我的照片,贴在小区公告栏上,标题是“小区知名交际花“。 我看着那些污言秽语,直接拨通了一个电话。 她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却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是专打名誉权纠纷的王牌律师。 而我们律所今年的kpi,就是抓几个典型,杀鸡儆猴。 “叮咚——“ 手机提示音响个不停。 我们小区的业主群,几百条未读消息,把我的手机震得发烫。 “哎哟,我们家王军今天去相亲,碰到个女的,三十好几了,眼睛长在头顶上,看不上我们家!” 说话的,是今天相亲对象王军的妈妈,张兰。 她一连发了好几条60秒的语音,生怕别人听不到。 “我打听了一下,就是咱们小区7栋那个姓林的。” “一个人住,工作么就是个小白领,三十多岁了还不结婚,肯定身上有毛病!” “这种女人我见多了,年轻时候玩得花,年纪大了想找老实人接盘。我们王军可不当这个冤大头!” 我叫林晚,不是什么小白领。 我是一名律师,专攻的方向,恰好是名誉权纠纷。 看着手机屏幕上不断跳出的新消息,我面无表情地一张张截图。 我们律所最近正准备搞一个“社区普法“项目,需要一些典型案例来做宣传。 我本来还在发愁去哪里找素材,没想到,素材自己送上门了。 群里有人我,是平时跟我关系还不错的邻居李姐。 “7栋1102林晚,小林,群里说的是你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张兰又跳了出来。 “误会?能有什么误会!我儿子回来都跟我说了,那女的吃饭穿得跟妖精似的,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