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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的校园,是一年中最富诗意的时节。 樱花正盛,粉白的花瓣纷扬,飘落在蜿蜒的林荫道上。 林时笙却无心欣赏,她抱着几本厚重的参考书,快步穿过熙攘的人群。 就在她低头盘算着晚上的学习计划时,目光却不自觉地被不远处湖边的身影吸引。 陆煜。 他正斜倚在长椅上看书,外套随意搭在椅背上。他读得入神,手指无意识转着笔杆。 林时笙的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这是她暗恋陆煜的第三百天整。 她清楚地记得,去年春天的那场数学讲座,陆煜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解题。 他穿着简单的白色校服衬衫,却显得格外挺拔。 在黑板上写下复杂的数学公式时,他的动作从容不迫,眼神专注而明亮。 当他放下粉笔,抬头望向观众席的那一刻,目光似乎在她的方向停留了一瞬。 就是那一瞬间,林时笙感觉自已的心被击中,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时笙,等等我!” 好友许薇薇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追上来。林时笙恍若未闻,依然痴痴地望着湖边的方向。直到许薇薇从后面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才猛地回过神来。 “发什么呆呢?叫你半天了也不理我。” 许薇薇撅着嘴抱怨道,随即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脸上立刻浮现出狡黠的笑容,“哦——又在看你的陆天才啊。” 林时笙脸一红,急忙收回视线:“别胡说,我刚好往那个方向看而已。” “得了吧,你这点小心思我还看不出来?”许薇薇促狭地眨眨眼,“不过说真的,陆煜确实挺帅的,成绩又好,性格阳光,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上周我还听说有校舞蹈队的女生给他递情书,结果他很委婉地拒绝了,还说谢谢对方的欣赏。” 许薇薇挽住她的手臂,语气变得认真起来:“陆煜和咱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是数学天才,保送全国最好的大学a大的苗子,和咱们这些凡夫俗子是不一样的。我听说他已经被选入省集训队,下学期可能都不怎么来学校了。” 许薇薇的话不怎么好听,但林时笙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