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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地府公认的穷鬼。 因为欠了一屁股债,被阎王强行送回阳间打工。 这天,手握马桶搋脚踩小黄车的我,正赶着去打下一份工。 一道无比熟悉的嗓音就在身后响了起来。 “江夏!为了挣钱你连最基本的尊严都不要了是吗?” “你就这么缺钱?” 对上妈妈嫌弃的目光,我点了点头。 她不知道。 阎王给我的最终期限只有七天。 七天一过,倘若我没法还清这二十万,那我就连魂魄也保不住了。 算下来,我来到人间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四天。 可即便是我24小时不间断的打工,也只赚到了三万块。 这里面还包括了富婆姐姐看我可怜,好心打赏的两万块。 在如此严峻的事态面前。 尊严? 简直不值一提。 更何况,我并不觉得自己靠双手双脚赚来的钱有什么问题。 眼下,我也没工夫和她扯皮。 正要起身猛踩脚蹬,就被我妈挡住了去路。 攥紧车把的手被她死死握住。 下一秒,她就突然皱紧了眉头,“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眼里闪过的错愕,让我差点以为当初把我赶出家门的人不是她。 不过很快,她就恢复了以往高高在上的神态。 看得我立马抽手,准备将她绕开。 其实我本想告诉她,她的女儿早就死了,是被她亲手害死的。 可话刚到嘴边,喉咙就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打手扼住。 以至于随之涌出的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句,“你认错人了。” 不过显然,她并不打算放过我。 在几番追问无果后,竟叫来了身旁的保镖,硬生生地把我塞上了车。 模样,像极了我在电视里见过的拐卖妇女。 然而面对我控诉,她却只是隔着后视镜,冷冷挤出一句,“江夏,离家出走三年,就是为了把自己活成一个废物是吗?” “想借此把江家的脸全都丢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