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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斧手挥刀下来的那一刻,我最后看到的,是旁边刘屠夫的那颗,比我更早滚到地上的头, 和他那双写满了“冤枉”的眼睛。可我比他更冤枉呐!他是卖猪肉,与人发生争执, 失手错杀了人,被判了死罪。我,柳小花,年方二八,貌美如村花, 平生最大罪过是偷过邻居家一只鸡尾巴上的鸡毛。 只因为是什么劳什子丞相的远房亲戚的亲戚,就被那暴君一道旨意,送了性命。 可恨!我连丞相是圆是扁还是方都不知道!再睁眼,我回到了被杀的三月前。这一世, 我的人生目标只剩一个一一干掉那个暴君!可当我潜入皇帝寝宫,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 暴君没了影儿。只看到一只白白的小猫咪,正歪头用绿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我狂喜, 一把捞起:“小可爱,你主人是个昏君,跟姐姐走吧!”后来,夜宴之上, 夜华俯身在我耳边,嗓音低沉:“孤的毛,好摸么?”01上一世暴君杀了丞相,诛其九族。 作为丞相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房亲戚,我莫名其妙就成了刀下亡魂。可怜我正二八年华, 生的貌美如花,就这样白白送了性命。可恨!呜呼哀哉,然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居然重生啦! 此刻,我的人生就只有一件大事。杀掉那个暴君!!!我虽然会武功, 但也就是翻墙爬树、揍哭村里黄二狗的水平。双拳难敌四手, 何况是千军万马?(不然我上辈子也不会像只待宰的鸡一样被拖出去了,呜呜!)思来想去, 我打算智取暴君脑袋。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打算去找丞相,联合他的力量, 一举杀掉暴君。02我穿上过年才舍得穿的那件细棉布衣裳,一路打听, 终于站在了丞相府门前。 好家伙!那朱红大门都快赶上我们村口的城门楼子高了!门口那四根柱子,啧啧, 我凑近一闻,是千年金丝楠木的香味,是钱的味道!就算把我们全村连人带地卖了, 都买不起半根呐!我暗暗窃喜,不愧是丞相大人,简直太有实力啦!真豪横!真有钱! 日后我和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