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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榆黎清歌沈煜城彩蛋

皑皑/著

2025-11-27

最新章节:第三章

书籍简介

沈煜城是军区大院里最惹眼的存在,年纪轻轻官至少将,军装笔挺,眉眼冷峻,追他的姑娘从文工团排到军区医院,可没一个能近他的身。他像雪山之巅的月光,清冷,矜贵,遥不可及。谁都没想到,最后,竟是林思榆这个比他小五岁的小姑娘嫁给了他。原因无他,沈母看...31gVnm

首章试读

第一章 沈煜城是军区大院里最惹眼的存在,年纪轻轻官至少将,军装笔挺,眉眼冷峻,追他的姑娘从文工团排到军区医院,可没一个能近他的身。 他像雪山之巅的月光,清冷,矜贵,遥不可及。 谁都没想到,最后,竟是林思榆这个比他小五岁的小姑娘嫁给了他。 原因无他,沈母看中了她——鹅蛋脸,大眼睛,笑起来两个浅浅的梨涡,是长辈眼里最标准的儿媳模样。 沈母开了口,沈煜城即便不愿,也点了头。 新婚夜,看着眼前脸颊绯红的新娘,他声音清冷,如同审问:“为什么非要嫁给我?” 林思榆抬起头,眼睛里像落满了星星:“因为我喜欢你,五年前,你……” “喜欢我的人太多。”沈煜城打断她,语气没有一丝波澜,“你年纪太小,我看不上你的真心。” “我不会喜欢你,也不会和你生孩子,以后,我们就当一对明面夫妻。” 说完,他抱起一床被子,转身就去了隔壁房间。 林思榆愣在原地,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又硬生生憋了回去。 那一夜,她一个人在新房里,眼泪浸湿了枕头。 但第二天天亮,林思榆就擦干了眼泪。 她想,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她足够好,总有一天能捂热沈煜城那颗冰冷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林思榆拼了命地对沈煜城好。 他胃不好,她天不亮就起来熬小米粥,暖在锅里;他军务繁忙深夜归来,书房的灯永远亮着,桌上有她备好的热茶和点心;他偶尔回家,换下的军装,她总是亲手搓洗得干干净净,熨烫得笔挺…… 她努力学着做一个好妻子,尽管沈煜城对她始终客气而疏离,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直到今天,她正在厨房忙活,沈煜城突然急匆匆回来,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就往外走。 “去哪?”她手上还沾着面粉。 “医院。”他语气急促,不容拒绝。 吉普车一路疾驰,车上,沈煜城才沉声解释:“我以前部队的一个同事,回国途中遭遇爆炸,背部严重烧伤,需要植皮。” 林思榆心里咯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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