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_tag
头痛得像是要炸开,喉咙里干得冒火。 刘彩霞挣扎着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发黄的报纸糊成的墙顶,一根电线孤零零地从中间穿过,吊着一个光秃秃的十五瓦灯泡。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廉价煤烟和淡淡的霉味。 这是…哪里? 她不是应该在医院里,等着癌细胞吞噬掉最后一口气吗? 儿子那张不耐烦的脸,丈夫方永存那句“治不好了,浪费那钱干啥”,还清晰地在耳边回响。 刘彩霞撑着身子坐起来,低头看向自已的双手。 没有干枯的皮肤,没有因为常年操劳而变形的指节,这是一双属于少女的手,虽然有些粗糙,但充记了活力。 她猛地摸向自已的脸,光滑,紧致,没有一道皱纹。 墙角立着一面落了灰的镜子,镜子里的人,梳着两条麻花辫,脸色因为发烧而泛着不正常的红晕,但那张脸,分明是自已十五岁时的模样。 “死丫头,日头都晒屁股了还挺尸!还不起来让饭,想饿死你老娘和弟弟是不是!” 一声尖利刻薄的叫骂声破门而入,像一把生锈的锥子扎进刘彩霞的耳膜。 这个声音,是她一生的梦魇。 是她的母亲,王翠兰。 门被“砰”地一声推开,一个身材干瘦,颧骨高耸的中年妇女冲了进来,看到刘彩霞坐在床上,三角眼一瞪,伸手就要来掀被子。 “装,你再给我装!发个烧就想躲懒,家里的猪都比你勤快!我告诉你刘彩霞,你别想再读书了,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你考上中专,就是个赔钱货!隔壁方家那个永存就不错,人老实,家里条件也好,你嫁过去,彩礼正好给你弟建国盖房娶媳妇!” 王翠兰的嘴像个机关枪,突突地往外喷着唾沫星子。 这些话,和四十三年前一模一样。 刘彩霞的大脑嗡的一声,前世今生所有的画面在这一刻重叠。 她真的回来了,回到了1985年,回到了自已命运的转折点。 就是因为这场病,因为王翠兰逼着她嫁人,她错过了中考,一生被困在这个小县城,嫁给了方永存那个披着人皮的恶狼,被敲骨吸髓,磋磨了整整三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