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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断情,我要续命恩爱十年,他每日为我洗手作羹汤,深夜替我暖被窝。 人人都说沈家太子爷疯了,把个替身宠上天。直到正主回国那晚,他抖着手给我发分手短信。 我笑着撕掉癌症病历单:“好,但今晚你得再哭一次。”后来我当众吻新欢时, 他赤脚冲进雨里拦车:“十年…你怎么能说换人就换人?”他不知道,每滴泪都在续我的命。 而新欢腕上,正戴着他当年送我的那条眼泪项链。---床头灯晕开一小圈暖黄的光, 落在他低垂的侧脸上。睫毛很长,此刻微微颤着,像某种温顺的蝶。粥碗在他掌心, 白瓷衬得他手指修长干净,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勺子舀起,轻轻吹过,再稳稳送到我唇边。 空气里有红枣和米粒熬化的甜香,和他身上干净清冽的气息混在一起, 是十年里每个早晨都熟悉的味道。“烫吗?”他问,声音放得低,带了点昨夜未散尽的哑。 我摇摇头,就着他的手咽下。温度正好。楼下隐约传来跑车引擎嚣张的嘶吼,由远及近, 又呼啸着远去。这别墅区住的非富即贵,这样的动静不算稀奇。他却好像没听见, 只专注着手里的碗勺,一勺,又一勺。直到最后一口粥喂完,他用柔软的指腹擦过我的唇角, 起身时,顺手将我滑落的毯子往上拉了拉,妥帖地盖到肩膀。“今天公司有事, 可能会晚点回来。”他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动作流畅地穿上, “你自己记得按时吃饭,药在左边床头柜第一个抽屉,温水服,别又用凉水对付。 ”他说这些话时,并没有看我,垂着眼睫整理袖口,一丝不苟。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泼进来, 给他周身镀了层虚化的金边,也让他颈侧那道浅淡的、几乎看不见的旧疤痕,变得明显了些。 我没应声,只是看着他。十年了, 沈既白从一个会因为我多看别人一眼就红着眼眶把我抵在墙上质问的少年,变成了现在这个, 连嘱咐都说得像例行程式、情绪滴水不漏的沈氏太子爷。时间磨平了所有棱角, 只剩下这无微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