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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八岁时,在天桥摆摊卖小雨伞的我,被京圈太子爷捡回了家。 求婚那天,他轻吻我的手背发誓。 “归晚,你的名字是归途的归,晚安的晚。你就是我的归宿。” “所以,往后有我在的日子,你只管安心享福,我会把最好的都给你。” 人人都说我是京圈最好命的女人,我也这样认为。 可后来我才知道,傅聿忱给我的每一分好,都另有所图。 他送我高定项链,我就要剪掉一头长发,给他白月光做假发。 他和我缠绵一晚,第二天我会被按在地上鞭打99次,哄他白月光开心。 直到我干瘦的身体长到一百斤,他开始派人每周来抽我的血。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他的白月光续命。 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他捧着蛋糕站在我面前: “归晚,尝尝我亲手给你做的。” 烛光跳动中,我看着他含笑的眼。 我没有告诉他,因长期失血过多,已经得了血癌。 医生说我的生命只剩一个月了。 “怎么?不喜欢?这可是我的心意。” 他眼中的笑意逐渐冰冷。 我尝了一口,不好吃。 放了我最讨厌的花生碎。 “然后呢,这次她想要什么?” 闻言,男人眼中柔情退散,伸手钳制住我的下巴。 力度大到快把骨头捏碎。 “归晚,你没资格问这个问题。” “你应该庆幸自己的血对清欢有用,不然你到现在都还在天桥摆摊。” 上一次他捏着我的下巴,是索吻。 这一次,那张吻了我无数次的薄唇,说出的话却堪比毒药。 我笑的苦涩: “是吗?她抽走我的血,夺走我的丈夫,我还要对她心存感激?” 傅聿忱厌恶地皱眉,像在看一个脏东西。 蛋糕被他随手丢进垃圾桶。 “聂归晚,没有人欠你什么。” “别忘了是谁让你妈活到现在,受到最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