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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 若曦搬进来,已经整整三周了。 我时常会在半夜写代码写得头昏脑胀时,起身去厨房倒水,然后路过她紧闭的房门。 门缝里没有光,安静得仿佛里面没有人。 但我知道,她就在里面。 我的若曦,我喜欢了半年,暗恋了二百多个日夜的女孩,现在就睡在离我不到十米的地方。 每当这时,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像是在做一场随时会醒来的美梦。 她会答应我的表白,完全是个意外。 那天她在组会上因为实验的问题和教授爆发了激烈的争论,情绪低落,早晨又恰好和原来的室友因为作息问题大吵一架,被下了“逐客令”。 我就是在她最狼狈、最无助的时候出现的。 我笨拙地递上纸巾,结结巴巴地表达了心意,然后,几乎是不过脑子地,就提出了一个建议:“如果你没地方去……我那边,还有一个空房间。” 我们公寓是三室一厅,另一个室友叫张浩,比我高一届的同系师兄。 我本以为若曦会觉得我唐突,会拒绝。但她红着眼睛看了我很久,最后轻声说:“好。” 一个“好”字,包含了“我答应做你女朋友”,也包含了“我答应搬过来住”。 这两件天大的喜事像两颗幸福炸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以至于我忽略了她眼神深处那一丝走投无路后的妥协。 就这样,她搬了进来。 我们成了事实上的“同居”情侣,当然还有那个碍眼的张浩。 说起这个张浩。 来住这个破公寓,完全就是因为当初初来乍到,听信了张浩这个同系同学的介绍。 后来我才发现这个死胖子原来当起了二房东。 憋气固然憋气,但是我发现这事的时候都住了一年啦,也没什么动力再搬家。 也就当便宜这个孙子了。 张浩在现实里很孤僻,除了收房租那几天,平时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你甚至感觉不到里面有活人的气息。 虽然同学里都传我和若曦“同居”了,但我们的关系却比这个词所暗示的要疏远得多。 我们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