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监狱那边传来消息。
沈志安疯了。
他在狱中受尽了关照,每天只能睡两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在忏悔。
精神崩溃后,他天天对着墙壁喊我的名字。
一会儿哭着求我原谅,一会儿又幻想着自己还是家财万贯的沈总,指挥狱友给他倒水。
结果自然是被揍得鼻青脸肿。
他成了监狱里最大的笑话。
而苏瑾瑾,因为受不了狱中高强度的劳动和霸凌,多次自残未遂。
那张毁容的脸变得更加狰狞,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狱警说,她最常做的事,就是盯着新闻里关于我的报道,然后死死抠着墙皮,直到十指鲜血淋漓。
那是她们应得的。
没什么大快人心的感觉,就像清理了两件早就该被丢进垃圾桶的废物。
不值得一提。
我的新材料项目大获成功,应用到了最新的运载火箭上。
火箭拖着长长的尾焰刺入云霄,将卫星精准送入预定轨道。
那一刻,整个指挥中心都沸腾了。
我站在人群中,看着屏幕上的数据流,眼眶有些发热。
国家为我颁发了最高荣誉勋章。
庆功宴选在国宾馆举行,觥筹交错间,秦牧杨显得有些局促。
这位面对枪林弹雨都不眨眼的将军,此刻手心里全是汗。
周围的院士、将军们都在偷笑,显然早就知情。
“江……安夏。”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
打开后,里面并非璀璨的钻戒。
而是一枚灰扑扑的、毫不起眼的指环。
“这是……”
我愣住了。
“这是用一种环保新型材料做的。”
秦牧杨红着脸,眼神却无比真诚。
“你说过,这种材料的硬度世界第一,熔点极高,永不磨损。”
“我觉得,它比钻石更能代表我对你的心。”
“永远不变,坚不可摧。”
周围响起了一片起哄声和掌声。
“嫁给他,嫁给他!”
我想起了看守所那几夜的绝望。
想起了他在那个清晨,带着光破门而入的样子。
想起了这半年来,他默默的陪伴和守护。
那个曾经因为自卑不敢表白的少年,终于长成了可以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
我伸出手,看着他笨拙地将那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
大小刚刚好。
“秦将军,”
我忍着眼泪,笑着调侃他。
“这次换个脑子好使的男人,感觉确实不错。”
窗外,庆功的烟花盛开,照亮了整个夜空。
绚烂,夺目。
正如我刚刚开始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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