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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三无公司签下霸王条款的第五年,警方在米国时装周的后台找到了我。 临时办公室里,周警官眼圈泛红地问我: “为什么不求助?你明明有机会联系大使馆的。” 我微笑着看着他。 “为什么要回去?在这里,我终于可以不笑了啊。” 周警官愣住了。 我的母亲走后,父亲就对我实行着严苛的表情管理制度。 皱一下眉要被皮鞭抽半个小时,掉一滴眼泪就要跪在门口扇自己耳光。 可是弟弟哇地哭两声,父亲就会把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都买回来。 十六岁那年,因为在街角哭泣被父亲拖拽着扇耳光的我,毫不犹豫地跟着那个递给我纸巾的星探走了。 临时办公室的灯光白得刺眼。 对面的警察看起来三十出头,姓周,专门处理国际走失案件。 他翻着我的资料,眉头越皱越紧。 “林深,二十一岁,失踪五年?” 我点点头,保持着标准的微笑——嘴角上扬十五度,眼睛微微弯起,露出八颗牙。 这个弧度我练了十六年,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来。 “你被拐卖到国外从事非法模特经纪活动,对吧?” “不是拐卖。”我的语气很平和,“是签了合同,自愿去的。” 周警官抬眼看了我一下:“霸王条款那种合同?” “就是走秀,包吃包住,就是钱少点。”我微笑着解释,“没有人强迫我做什么,真的。” 他合上资料,身体前倾: “你被控制了五年,现在有机会回家,你什么感觉?” 我认真想了想。 “挺好的。” 笑容没变。 周警官盯着我看了几秒,让实习生带我去等候室休息。 等候室里有四五个人。 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在角落打鼾,一个染黄毛的小伙子不停抖腿。 还有个四五岁的小孩绕着椅子跑来跑去,他妈妈低头玩手机,完全不管。 我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下,保持微笑。 小孩跑累了,开始往人身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