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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倒在路边要死不死的男人,赵金凤是不捡的。 前世多少虐心小说都是从路边捡一条狗男人开始。然后便是命运赠送的杀全家、掏心、挖眼礼盒三件套。 可…这个男人…实在是不一般。 第一,他有腹肌。 第二,他有腹肌。 第三,他有腹肌。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 山贼是她联系的,山贼的工钱是她出的,接头地点也是她定的,那这个男人…她就不得不捡。 赵金凤深入挖掘,摸到他腰间那沉甸甸的荷包。 里面有好几片金叶子。各个饱满光泽,足金足量。 她顺势摸走揣自己兜里。 动作十分老练。 随后双手擒住他的下巴,撬开他的嘴,探头仔细检查起他的牙齿、头发、耳朵等。 赵金凤满意的啧了一声,“不错。牙口干净整齐,是富贵人家的子弟无疑。” 她又牵起他的手一根一根手指摩挲。 嗯。 虎口、食指和大拇指有茧。 再捏一把健硕有力的大腿,赵金凤确信此人应是行伍之人。 且从随手携带的玉佩来看,此人在军中身份地位不会很低。 赵金凤“咦”了一声,声音惊喜,“曹帮主去哪里给我搞的这上等好货?” 丫鬟彩环凑过来,眼睛一亮,“曹帮主说这男人凶残得很,先是被仇家追杀到咱们孟县境内,曹帮主他们潜伏了半日,眼瞅着他重伤才敢出手将人撵到咱们村口——” 赵金凤很满意,“告诉曹帮主他们,就说…以后的货都按这个交付标准。” 彩环摸了那男人后脑勺一手血,面有忧色,“他在逃跑途中撞到了头,得请个大夫医治…只怕要浪费不少钱。” 赵金凤将荷包里的金叶子扔给彩环,“无妨,用他的银子。对了,他是几号来着?” 彩环翻看随身携带的册子,上面记载着这半年来他们在村口救的各种男人,还伴有画像和性格备注,彩环只认得上面的数字,“十一号是个赶考的落魄书生,这个……该十二号了。” 赵金凤虔诚的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