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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墨。 青州府衙西街尽头那间连招牌都歪了一半的抄书铺子,便是我糊口的地方。 十六岁那年老家闹饥荒,爹娘死在逃荒路上,我一个半大孩子扒着运粮车底混进了青州城,在街上捡烂菜叶子啃了三个月,才叫这铺子的老掌柜好心收下做个学徒。 老掌柜三年前也死了,我便一个人守着这间霉味比墨味还重的破铺子,替人抄抄书信、写写状纸,偶尔帮着画几张不知管不管用的平安符,勉强饿不死。 干瘦。 矮。 脸盘窄,颧骨却高,配上一对大小不齐的三角眼,鼻梁倒是挺,但鼻头又尖得过了分,整张脸瞧着就像一只刚偷了油又被逮住的耗子。 头发常年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手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净的墨垢。 这就是我,二十五岁,一个你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绝不会多看一眼的腌臜东西。 铺子里暗,我舍不得多点油灯。 一张歪腿桌,几摞发黄的毛边纸,墙角堆着发霉的旧书,灶台和床铺挤在同一间屋里,被褥上那层油垢硬得能刮下来。 我坐在这样的屋子里,手指一下下抠着桌角翘起来的木刺。 桌面上摊着一页纸。 纸上写了三行字。 第一行:“太阳从西边升起。” 第二行:“官差见了百姓应当磕头。” 第三行:“冷霜凝的捕快制服应该紧得裹出一身骚肉来。” 墨迹半干。我盯着这三行字,喉结滚了一下。 这他娘的是我自己写的。 太阳当然不会从西边出来。 可就在三天前,我在街角亲眼看见隔壁米店的王掌柜指着西边对儿子说“日头出来了”,那半大小子竟真的对着西边作揖。 两个人脸上的表情,就像太阳打西边升起来是天经地义的事。 是我干的。 我干的。 我咽了口唾沫。手指不自觉地又去抠那根毛刺,啪,指甲断了,指腹沁出一粒血珠子。不疼。 这个能力是怎么来的,我至今没咂摸明白。 约莫半个月前,我发了一场高热,烧得人事不省,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