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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民国春归

孔词/著

2024-08-16

书籍简介

前生,她用八年同甘共苦、相知相守,换来他谋划许久的杀妻灭子,魂断他乡。 幸喜老天有眼,赐她重生豪门之后,那一对曾害她与宝宝无辜枉死的狗男女,她定然不能轻饶了去! 这一世当有富贵在手,大权在握,夫君如意 ------------------------------------------- 鞠躬感谢霓裳夭夭以及她的狮虎大人给做的封面哦~~ ...

首章试读

前提声明:本文是民国架空文,基本走向会以民国时间、风俗为主,依据剧情稍做修改。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的教育(1927-1937年) (一)国民党统治区的教育制度 民国十七年(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据根据教育实情、适合民生需要、增高教育效率、谋个性之发展、使教育易于普及、留地方伸缩可能6原则,以民国十一年(1922年)的新学制为基础,推行了这时期的新学制系统。这个学制后来有局部修改,兹分述如下: (1)初等教育制度方面 民国廿一年(1932年)国民党政府公布《小学法》及《小学规程》,规定小学修业年限6年,前4年为初级小学,后2年为高级小学入学年龄为6足岁,并可展缓至9足岁。各地方得设简易小学及短期小学,推行义务教育。简易小学招不能入初级小学的同龄儿童,修业年限折合2800小时;短期小学招10-16足岁的年长失学儿童,修业1年,折合540小时。 民国廿四年(1935年),教育部按照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实施义务教育标本兼治办法》,制定了《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施行细则》,规定全国学龄儿童除入普通小学外,在实施义务教育第一期内(1935-1940年)应受1年短期小学教育;在第二期内(1940-1944年)应受2年短期小学教育。后来又规定,2年短期小学招8-12足岁失学儿童,毕业程度应相当于初级小学三年级;短期小学独立设置,可附于普通小学等学校或公共机关内;应利用中心小学指导短期小学;短期小学招学生两班,每班50人,可以灵活上课、同时上课,每天3-4小时,每小时以45分钟计,课程为国语、算术、公民训练及体育,二年制短期小学课程为国语常识、算术、工作、唱游及公民训练等6种,并可巡回教学。 课程方面,民国十七年(1928年)教育部颁布《小学暂行条例》,次年(1929年)又颁布《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规定初级小学科目为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等;高级小学也如上,只是社会科中包括公民、卫生、历史、地理。每周教学时间:一、二年级为1140分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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