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霍景深是港城人尽皆知的夺命鸳鸯。 他曾自断手筋,跪在敌人胯下磕了整整七七四十九个响头,只为换我一命。 我曾手刃亲父,背井离乡,只为助他前途畅通无阻。 人人都说,我和霍景深天生一对,情比金坚。 直到他坐上港城一把手的位子,宣布娶他死对头的女儿。 “星河,你是顽石中长出来的草,不论怎样都能坚强活下去。” “但清霜不一样,她是温室的花,没有我的庇佑她会死的。” 婚礼当天,霍景深派人将我囚禁在郊外。 我逃跑时废掉了一只手,碎了三根肋骨。 正准备抱着一堆炸药冲进礼堂和霍景深同归于尽时。 手机铃声响起。 “顾小姐,体检报告出来了,胃癌晚期。” 脚步猛地停住。 我站在大门中央,思绪全无。 “初步判断您最多只能活两个月,顾小姐,喂?喂?” 我被人用力扑倒在血泊中,疼痛席卷全身,手机甩进了一旁的喷泉里。 曾经我流一滴血都会心疼皱眉的男人,此刻抬手捂住了身旁女孩的眼,面上一片冰寒。 “顾星河,又在瞎胡闹什么?” “带下去,别脏了清霜的眼。” 我试图挣扎,却因带着伤逃跑五个小时脱力。 押着我的男人无奈叹了口气。 “星河姐,别让我们为难了。” “你放心吧,那个娇娇弱弱的林清霜一看就和我们老大不搭,等新鲜感过去了他会回到你身边的。” 我嘲讽一笑,心中涌满了酸涩。 所有人都觉得霍景深对林清霜只是新鲜感作祟。 包括曾经的我。 直到亲眼看见有洁癖的霍景深蹲下用嘴舔干净林清霜脚上的水渍。 亲耳听到一向冰冷的霍景深遍遍深情诉说着对林清霜的爱意。 亲手将所有产业转移到林清霜名下,只因为她一句‘霍哥哥,我害怕’。 甚至低调的他广邀亲朋好友,为她举行盛大的婚礼,只为了当众宣告我陪在他身边九年也求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