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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省话剧团里最耀眼的舞蹈演员。 但在军区大院里,我却是林君远最拿不出手的媳妇。 只因为我是他家花钱“买”来的童养媳。 直到他的青梅竹马从国外归来。 我知道,恩还完了,梦也该醒了。 …… 1981年,江城。 我和林君远结婚的第五年。 我坐在客厅椅子上,指尖捏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纸——那是林君远签好字的离婚申请。 日期这栏,赫然是半月之后,我们五周年纪念日当天。 窗外传来汽车的引擎声,我心里一紧,慌忙将离婚协议放进抽屉里。 门被推开,林君远走了进来,一身军装衬得他身姿挺拔。 在他身后跟着个姑娘,穿着米白色小洋裙,烫着卷发。 站在这朴素的客厅里,像是一幅格格不入的西洋画。 “云菲,这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妹妹苏梨,刚从国外回来。” 林君远跟我介绍完,又看向苏梨:“小梨,这是沈云菲。” 苏梨上下打量我一眼,捂嘴笑了:“君远,这就是你爸给你买来的童养媳?” “小梨。”林君远皱了皱眉,语气却说不上责备。 我攥紧了衣角,指尖掐进掌心。 我家也曾是江城的书香门第,但在特殊时期我爸妈被批斗去世,我便沦落成孤女。 还差点被舅舅舅妈拖着卖给乡下的老光棍。 是林君远的爸爸,那个跟我爸一起扛过枪的老战友,掏出了钱,将我接过来。 说是买来的,也没错。 后来林伯伯病重,临终前唯一心愿是看见林君远跟我成婚。 那时我刚满18岁,攥紧手站在林伯伯的病床旁,对面是从部队赶回来的林君远。 林君远看着我沉默很久,轻轻叹了口气,最终点了头。 新婚夜,红烛刚燃到半截,林君远却递来一张纸,是提前签好字的离婚协议。 他坐在床尾,背对着我,声音冷得像冬夜的风。 “我跟你结婚是为了让我爸安心,五年后,你也能独立生活,我们就两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