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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上除了几份资产转让合同外,还有廖斐留下的几张鬼头币。
根据约定,他会在廖斐脱离格子后,签下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如果所有资产能顺利转移出去的话,他就会重复廖斐之前的操作——拉下一个人过来,将身上剩下的合同和鬼头币全部给他,讲述流程,在确保对方听懂后,去兔子那儿缴费,并在缴费前氪一百块鬼头币,另外获得一枚金币。
幸运的是,这个办法最终被证明是可行的——即使他们不在同一个格子里,也顺利地通过合同约束来完成了资产的转移。
这也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面粉兔子确实如他所言,是不会观测玩家在房间内部的行为的。
至于是“不会”
观测还是“不能”
观测,这就不是廖斐需要关注的事了。
她只要确定,这个办法能顺利实行并延续下去就行——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他们这边的六个人各自被拖入“幸运乐城”
一次并顺利脱身,这样能免去后续很多隐患。
而之所以要马匀通过合同将资产转移到廖斐这儿,而不是当场转移给下一个人,一来是因为廖斐需要在廖斐递过去的那两份文件,是两份合同。
第一份,依旧是资产转移合同,不同的是,合同中附了一条长长的选手名单。
根据合同约定,只要这名单中任一一人在游戏地图中发现了“无脸村”
的存在,合同就会立即生效,将其他所有人名下的大部分资产自动转入那名选手的名下。
第二份,则是一份由“勇者斗恶龙分成合同书”
修改来的协议书,对第一个发现“无脸村”
的选手进行了约束——他必须及时将名下获得的所有土地全部抵押换成金币,并将“无脸村”
买下。
且在买下后,他必须将所有金币换成鬼头币或玩家币,并按照一定比例与其他选手进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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