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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薇,今年二十九岁。当我从快递员手里接过那份印着“人民法院”字样的特快专递时, 我的大脑有长达三分钟的空白。信封很薄,却感觉有千斤重。我颤抖着手指撕开封口, 抽出里面的文件。白纸黑字,清晰无比——原告:林建国,赵秀兰。被告:林薇。 案由:赡养纠纷。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林薇履行长姐扶助义务, 为其弟林涛全款购置婚房一套,面积不得小于一百二十平米。我看着那一行行冰冷的铅字, 忽然就笑了。笑声越来越大,最后笑得我弯下了腰,眼泪都飙了出来。荒唐, 真是荒唐到了极致。我的父母,为了让我给他们的宝贝儿子, 我那个二十六岁、游手好闲的弟弟买房,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手机在这时疯狂地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妈”。我深吸一口气,抹掉眼角的泪,接通了电话。“薇薇啊,东西收到了吧? ”电话那头,我妈赵秀兰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理所当然,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收到了。”我的声音平静得可怕,“法院的传票,对吗?”“哎,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什么传票不传票的,多难听。”赵秀兰的语气里透着一丝不耐烦,“这不也是没办法吗? 你弟弟小涛的女朋友说了,没房子就不结婚。你这个当姐姐的, 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弟弟打光棍?我们也是为你好,怕你以后老了没人撑腰。”为我好?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为我好,就是把我告上法庭?妈,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我当然知道!”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被质疑的愤怒, “林薇我告诉你,养你这么大,供你读大学,现在是你回报我们的时候了! 你一个月挣好几万,住那么好的房子,开那么好的车,给你弟弟买套房怎么了? 那是你亲弟弟!血浓于水!你不帮他谁帮他?你是不是想看着我们林家断子绝孙你才甘心? ”一连串的质问像机关枪一样扫射过来,每一颗子弹都淬着毒。我闭上眼, 过去二十九年的人生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