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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墨池,被“发配”到了国公府最偏远、最破败的“听雨轩”。 这里说是“轩”,其实就是个漏风的杂物院,据说以前是下人房,后来闹过鬼,就彻底荒废了。 我爹真是“用心良苦”。 他是打定主意,要让我这个“疯女儿”在这里自生自灭,受尽磋磨,最好是能“幡然悔悟”,哭着回去求他。 可惜,他算盘打错了。 对我来说,这里,可比那个金碧辉煌、吃人的正房要舒坦多了。 新婚当晚。 屋里只有一盏快要燃尽的油灯,豆大的火光,映着墨池那张局促不安的脸。 他像根木头桩子似的,笔直地戳在门口,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也是。 他一个马夫,突然成了“赘婿”,还是国公府大**的“夫君”,哪怕我是个“疯子”,这也够他消化不良了。 我没理会他的紧张。 我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扔了过去。 “接着。” 墨池下意识地接住,一脸茫然:“大**……这是?” “金疮药。”我言简意赅。 我指了指他的后背,“你背上那道疤,天阴了是不是还疼?” 墨池的身体,猛地一僵,他震惊地抬头看我,那眼神,比白天我向他“求婚”时还要惊骇。“你……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我当然知道。 上一世,林玉宸的对家,那个兵部尚书,不知道从哪得知了林玉宸的“黑料”。 兵部尚书的儿子是个纨绔,在街上当众拦下我的马车,出言羞辱,说我“瞎了眼”,“给林玉宸当踏脚石”。 我当时气得浑身发抖,却不敢反驳。 是墨池,这个沉默的马夫,突然从马车旁冲了出来,一拳砸在了那个纨绔的脸上。 他替我挡了那个纨绔随从的一刀。那道疤,从左肩一直拉到后腰,深可见骨。 后来,我“赏”了他一瓶金疮药。那是我唯一一次,正眼看他。 没想到,他竟记了一辈子。重活一世,我不想欠他。 “我怎么知道的不重要。”我别过脸,不想看他那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