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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林晚恋爱五年,她始终拒绝我的亲密。直到我发现她穿着婚纱和男闺蜜拍婚纱照, 而那天是我母亲的忌日。“他比你会喘。”她笑着把照片甩在我脸上。 我捏碎了藏在口袋里的手术刀片。三个月后,全城直播她男闺蜜在警局发疯咬人的画面。 “精神病证明是我开的。”我踩着他吐血的脑袋微笑。而林晚跪在精神病院门口求我时, 我正把她的男闺蜜当狗遛。“汪一声,赏你吃狗粮。 ”第一章窗外的雨下得跟老天爷在嚎丧似的,噼里啪啦砸在玻璃上,糊成一片水帘子。 屋里没开大灯,就沙发旁边杵着个落地灯,昏黄的光晕勉强撕开点黑暗, 映着茶几上那碗早就凉透了的汤面,浮油都凝成了白花花的一层,看着就腻歪。我,江临, 就窝在沙发里,像个被抽了骨头的软体动物。 手指头无意识地抠着沙发扶手上那道被烟头烫出来的小疤,一下,又一下。五年了, 这道疤还在,跟我和林晚这操蛋的关系一样顽固。五年,整整一千八百多天。听起来挺唬人, 是吧?可这五年里,我他妈连林晚的嘴都没正儿八经地亲热过几回。每次想凑近点, 她不是皱着眉躲开,就是拿手挡着,眼神里那点嫌弃藏都藏不住,好像我嘴里含着砒霜似的。 拉个手?行,但得是她心情好,还得是那种朋友式的、干巴巴的握法。想搂个腰? 门儿都没有。至于再进一步?呵,那更是天方夜谭,提都别提,一提准炸毛, 好像我是什么饥渴难耐的色中饿鬼。“江临,”她总这么开头,语气凉得能冻死人, “你能不能别老想这些?感情非得靠这个维系吗?俗不俗?”俗? 我他妈就想抱抱自己女朋友,亲亲她,这他妈就俗了? 我有时候真想掰开她脑袋看看里面装的什么玩意儿。可看着她那张清冷漂亮的脸, 那股子劲儿又泄了。算了,忍吧,谁让我栽她手里了呢?兴许她就是慢热,就是保守, 就是…就是没那么喜欢我?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根毒刺,扎得心口一抽一抽的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