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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很痛。耳边很吵。是吹吹打打的声音,唢呐吹得很大声,震得我太阳穴一跳一跳的。 我睁开眼。一片红色。红色的蜡烛,红色的喜字,红色的纱帐。我愣住了。这里是承恩公府, 我的家。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我不是……死了吗?我清楚地记得,上一世。 我辅佐我的丈夫,李烨,那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从一个不受宠的皇子,一步步登上了皇位。 我以为,我会是他的皇后。结果,在他登基那天,他下的第一道圣旨,是灭我顾家满门。 罪名,通敌叛国。我爹,大将军顾威天,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他拼死守护的江山, 换来的是满门抄斩。我被关在冷宫。李烨穿着龙袍来看我。他还是那么温柔,他说:“明昭, 别怪我。皇后这个位置,我必须留给明珠。”沈明珠,他的白月光。我像个疯子一样扑过去, 骂他。他躲开了,眼神冰冷。他说:“顾明昭,你和你爹太强了。你们手里的兵权, 让我睡不着觉。”然后,他让人端来一杯毒酒。我没喝。我撞死在柱子上。我发誓, 若有来生,我定要他血债血偿。……我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很光滑。 没有那道撞出来的血口子。我又摸了摸我的脸。很热。是活人的温度。我真的……重生了。 我重生回了我大婚的前一夜。“**,姑爷来接亲了!”丫鬟喜鹊高兴地跑进来。 我看着她。上一世,就是她,在我被关进冷宫时,给我端来了馊掉的饭菜。她说:“**, 别怪我,良禽择木而栖。沈姑娘……不,沈皇后,许我当掌事姑姑呢。”我没说话。 我的手在抖。不是怕。是恨。恨得发抖。“**,您怎么了?手这么凉? ”喜鹊想来摸我的手。我躲开了。我站起来,走到梳妆台前。镜子里的女人,十七岁, 凤眼红唇,穿着大红的嫁衣。真美。也真蠢。我打开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面, 放着一把短剑。这是我娘留给我的遗物。她说,女人要有保护自己的东西。上一世, 我把这把剑当成了陪嫁。李烨登基后,把它赏给了沈明珠。沈明珠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