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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人类奔跑的极限速度是博尔特创造的10.4m/s。 但在县道上追逐的双方显然远远不止这个速度。 一辆车速控制在70km/h的银色雷克萨斯es200的车主已经第三次看向仪表盘了,他现在满脑子都在怀疑自己的“公路闪电”是不是故障了,不然为什么他开车也追不上两个穿鞋跑的男人? 哦,被追的那个把鞋脱了,速度更快了。 追人的那个男人把黑色西装脱了,随手向身后一丢,甩飞出去的西装犹如炮弹似的砸在路边的绿化树木上,树身很不自然地发生了抖动,叶子落了一地。 “才穿了三天,新衣服的味儿还没散,也不知道事后给不给报销。” 追人的男人嘀咕着,挂在耳朵上的黑色耳麦里先是一阵沉默,继而传来一道男人的咳嗽声:“常鸿啊,我们手头资金也不宽裕,报销这事真不一定能过。 不过你放心,善后组十分钟内必到,西装保证帮你洗干净熨平,第二天就挂在你柜子里,有一条褶皱,我把自己的那件送你。” “局长你可真大气,我要能穿上你的西装,起码要有十年啤酒肚才行吧?” 耳麦那头有几个人不识趣的发出笑声,但很快被“压”下去了。 “先办正事,别让他跑了。” 局长严肃的说道。 “收到,这小子逃不了!” 常鸿板起脸,瞳孔里闪烁着野兽才有的森然目光,眼白逐渐转化为棕褐色。 奔跑时带起的风将刘海拼命地往后吹,光洁的额头上,不属于人类的斑纹若隐若现。 “常鸿!前面是老小区,老年人居多,动静不能太大!” 耳麦里响起局长的声音。 常鸿急忙压制住身上的异变,深吸了两口气,才算让有些沸腾的血液重新冷静下来。 看一眼手上的表,显示现在是下午5点09分。 这个时间点,正是那些早早吃完晚饭的老人趁着天色还未完全黑下来,陆陆续续地走出家门去到周边公园散步遛弯的时候。 “控场组呢?想尽一切办法不要让那个混蛋钻小区……干,来不及了!” 被追赶的目标脚下一拐,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