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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离死活也没想到,上一秒自己捧着中了五百块的刮刮乐打算去吃烤肉,下一秒自己就被车撞飞了,龇着大牙在半空飞起来的她还有些恍惚,眨眼的功夫就穿书了。 穿书就穿书吧,别人穿书穿到书的开头,偏她这个倒霉蛋,穿到了大结局。 “别、别杀我啊!!!” 尖锐刺耳的惨叫声在耳边响起,孟离猛地睁开眼,有冰凉的液体顺着她的面颊滑落而下,滴答滴答—— 她抹了把脸,殷红沾染了手心,她僵硬地抬起头,恰好对上了那张血淋淋的人皮脸,空洞洞的眼眶正死死盯着她,她下意识想要往后退几步,却退无可退。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如今正被困于老鼠乱窜的马厩里,马厩不算大,却挤满了女子,每个人的手和脚皆被铁链死死捆在木栏上,铁锈味混着人与动物的尿骚味几乎要冲得她鼻子都失去了味觉。 孟离欲哭无泪。 想到自己还没将那五百块刮刮乐花完,甚至没来得及将那个周扒皮老板在外面做零活的消息透露出去,她就心痛到无以复加。 不过,这不重要了,因为她马上就死定了! 按照这段时间她熬夜看小说的经历,她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是这本她逃他追的狗血小说里的恶毒女炮灰,也是反派因此而黑化的源头。 对于原主来说,鞭打反派是她的家常便饭,使反派瘸腿不过是她洒洒水的基操,最为重要的是因为反派的血液是极为珍贵的药材,她甚至到后面都贩卖成了一瓶五百万两的天价。 所以,反派不论是字面意义上还是物理意义上都是原主的移动血包。 至于反派为什么不反抗? 因为生死蛊。 原主天生体弱多病,除非使用特殊药人的血才可让身体渐渐恢复,而反派恰好符合这一条件,原主的父亲发现了反派血液的用途后便种下了生死蛊,对于原主的命令,他只能服从接受。 而此事为了不让他人发现,反派便被安上了贴身侍卫的名头。 不过,惹毛反派的后果显而易见,在反派想到办法解开生死蛊之后,原主便被反派扒皮抽骨,身体都被砍成了臊子,要多惨烈就有多惨烈。 而此刻,她就是那笼中雀,案上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