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章节:第138章
to be famous by shallow7 to be famous or not to be famous for tobefamous长佩 to be famous sympathize to be famousor no tobefamous by shallow7 tobefamous翻译 to be famous writer to be famous be known to be famous 翻译 to be famous byshallow7 to be famous one day to be famous or not作文 to be famous《To Be FAMOUS》 作者:shallow7 费驰是个天才吉他手,也是个追名逐利的混蛋,还是个狂妄自大的直男癌。 他带着几个自己瞧不上的傻X队友勇闯乐坛,要让FAMOUS乐队一路成名。 林森就是他的傻X队友之一,一个嗓音炸裂却性格温吞的死Gay(费驰原话),一个不爱摇滚的摇滚乐队主唱。 费驰是乐队独裁者,主唱林森是他的重点P/U/A对象。 林森脾气怎么这么好?林森今天离队了吗?! 这是一支走商业化路线的年轻乐队,所有角色纯属虚构,没有原型,请勿对号入座。 第1章 FAMOUS乐队成立记 签约星光娱乐的这一天,费驰志得意满,仿佛看到摇滚名人堂的城堡大门已经向自己敞开,面前是一池波光潋滟的湖水,自己只需要扬帆起航,即可到达成名的彼岸。 费驰这么得意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是个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吉他手,是知名乐队迷宫主音吉他朱雅的师弟,比她低一届。论琴技,费驰敢说自己跟朱雅不相上下,但朱雅不是个创作型乐手,迷宫写歌全靠主唱江焱,而他费驰,是个全能乐手,能弹能写,简直就是华语摇滚界一颗冉冉升起的Slash—— 对了,费驰的偶像就是Slash,他立志要成为Slash那样的吉他手,拥有不逊于乐队主唱的巨星光环。 虽然暂时还没写出什么大热金曲来,但费驰暗戳戳分析了迷宫乐队的很多歌曲,认为自己将来一定能写出比江焱更好的作品。因为迷宫是玩另类的,而自己擅长布鲁斯,打算朝硬摇滚方向发展,这不比迷宫的摇滚血统纯正多了!(一些原教旨主义privilege) 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把迷宫当假想敌呢?还不是因为,费驰在网上被人diss过,嘲笑他太想红,不像他师姐朱雅那么低调。 低调是什么美好品德吗?费驰不觉得。 还有网友在评论区酸他:功利心太强,小心步文崇飞和高景的后尘。 呵,文崇飞,高景。 他们也算摇滚? 曾经被粉丝吹捧为国内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