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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的英文

吴宣墨/著

2025-11-13

书籍简介

她,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洁身自好的女强人。他,是温柔体贴的混血儿。缘分使他遇到了她,开始了两人的初恋,在爱情最热烈的时候,她搬入了他的家,开始了两人的同居生活。温馨的爱情,永远不会背叛的两人,同居了近三年,然而就在结婚的前三天,她提出了分手,他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没有背叛,没有失去信任,没有失去爱情,没有任何龌龊,或许只是因为爱得太深,反而怕委屈对方吧。love是什么颜色的,由[恋人]来告诉你。-jjwx2lquT7

首章试读

Love是什么颜色的?如果让我说,那么L是绿色的,代表青涩的初恋,那年秋天我们相遇了,都早已脱离了青春期的我们却开始品尝初恋的滋味;O是红色的,代表激狂的热恋,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已认定了他,当冬天来临的时候,我搬进了他的窝,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任性的随心而定,抛却了理智和原则,只因为想时时看到他,我们正式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如果没有承诺,没有婚姻,V注定是黄色的吧,激情淡去,理智回笼,总觉得一直以来总是自己积极的要求,他有多爱我呢?他有没有爱过我呢?他是不是已经不爱了,或者就从未爱过,只因人太好了,好到一直顺着我而已,想想交往是我提出来的,搬进他家也是我提出来的,算起来连婚也是我求的,本来是很随性的同居日子,一切顺其自然,如果有了孩子我们就结婚,结果两年多了,我们依旧没有走进礼堂,当我突然发现一些一直忽略的东西逐渐清晰时,我茫然了,我知道他永远不会背叛我,可他爱我吗?还是温柔的个性作祟?如果他是爱我的,那温柔,正值,保守,负责的他为什么不在我们情不自禁的青涩的交付彼此的那一天向我求婚?却同意了我提出的可笑的奉子成婚计划?应该只是温柔作祟吧?果不其然当我试探的提出马上结婚的要求时,他二话不说的同意了,放下了手边的一切工作只为了筹备婚礼,因为我任性的要求婚礼在三个星期后的星期天举行,从他的表情我知道他早就忘了那个特殊的日子——我们认识三周年纪念日,我没有告诉他,他也没有任何推托之辞,只纵容的笑笑,然后忙得昏天黑地,因为婚期实在太短了。 大家都恭喜我找到一个爱我得好老公,我却更加茫然了,只要我什么也不做,二十天之后我就成为梦寐以求的君太太,理所当然的霸住他一辈子,即便他并不真的爱我。 以他的性情就算以后碰到真正爱的女人也只会埋在心底,然后一如既往的宠我一辈子。 如果我再自私点就好了,就能理所当然的幸福一辈子。 婚礼前三天,我终于下定决心。 那天晚上,我霸道地命令他说一千遍“我爱你”,他但笑不语,这是我意料之中的反应,可依旧有些黯然,没关系,换我对他说一千遍“我爱你”,之后,很自然的我们度过了一个十分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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