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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冒险小队里唯一的增幅师,我的能力只是让队友武器发光。他们称我为“人形灯泡”, 毫不留情地将我踢出队伍。“没有你,我们只会更强。”我苦笑消失在人海,他们不知道, 那微弱的光芒一直在压制着我真正的力量。三年后,魔族入侵,王都危在旦夕。 曾经抛弃我的小队如今站在城墙之上,绝望地看着魔族大军中那个熟悉的身影。 我周身环绕着他们从未见过的璀璨光芒,轻轻抬手,整支魔族军团的力量瞬间增幅百倍。 “现在,你们还需要我的光吗?”---第一部:微光与弃子圣银冒险小队的名声, 是在那场“血爪狼王”的讨伐战后,彻底响亮起来的。队长肖恩的巨剑“破晓”, 据说斩出了撕裂阴云的一击;游侠莉娜的箭矢,如同长了眼睛, 总能洞穿最坚硬的颅骨;盾战士卡鲁的守护之壁, 硬生生扛下了狼王濒死的疯狂反扑;还有法师黛西,她的爆裂火球, 将半个山谷都化为了焦土。人们传颂着英雄的名讳, 酒馆里吟游诗人的琴弦拨弄着他们的传奇。自然,也就无人再记得, 那个总是缩在队伍最后方,脸色有些苍白,双手紧握着一根陈旧短杖, 只会让队友武器泛起一层微弱、近乎萤火之光的年轻人。林默。他的称号,是“微光”。 人如其名,他的光,微弱得在正午的阳光下几乎看不见, 在昏暗的洞穴里也只能勉强照亮武器刃口的一寸。“林默,快点!你的‘照明术’! ”卡鲁不耐烦地低吼,他那面厚重的塔盾需要光,才能精准格挡从阴影中刺出的毒牙。 林默抿紧嘴唇,指尖用力到发白,短杖顶端那颗浑浊的水晶艰难地亮起, 一抹淡金色的、仿佛随时会熄灭的光晕,颤巍巍地覆盖上塔盾的边缘。确实,只是边缘, 那光薄得像一层宣纸,连盾面上的划痕都无法清晰映照。“啧。”莉娜擦拭着她的长弓, 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人形灯泡……说真的,林默,你这点光亮, 还不如我箭簇上抹的萤石粉来得显眼。”肖恩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