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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遗憾,认识姜拟疏时已经很晚了,在她短暂的生命里,我出现的时间是很靠后很靠后的。 我们从相识到彼此喜欢,一起度过欢乐的时光,仅仅只有三年,占据了她八分之一的生命,而在这短暂的三年里,我们还有一年因为她的身体而分离两地,很少见面。 姜拟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没有参与过她丝毫过去,于是即使了解很多,到最后也只能说知之甚少。 而我认识她时,她就已经是丰盈、璀璨、耐心、细腻的样子了。 她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子。 拥有足够爱她、包容她和理解她的妈妈、爸爸和奶奶,拥有足够美好的亲人,拥有一个从初中就认识的无话不说的挚友。 生命的大半时间都在被爱包围着,剩下的一半时间在不断为生而努力着。 足够的爱和对生的极致渴望体现在她身上就是足够的明媚,近乎肆意张扬。 她喜欢探索一切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永远不缺乏大胆尝试的勇气,也从不吝啬于表达自己的高兴、喜欢和爱。 她喜欢架子鼓,学过六年架子鼓,喜欢读书,喜欢儿童文学多于其它任何类型的书籍,最喜欢《小王子》,在书店独属于她的那部分书架上,摆着好多不同的《小王子》版本。 很爱惜书,几乎很难从她那里借到书。 喜欢各种各样的鲜花,书店里每隔几天都会出现不同种类的鲜花,喜欢拼图,喜欢各种各样的毛绒玩偶,喜欢日出远远大于日落,喜欢拥抱,认为拥抱是最亲近的行为,喜欢晒太阳和在太阳下被风吹的感觉,喜欢下雨和淋雨,但是因为身体差不敢淋雨,喜欢看各种各样的动画片,特别喜欢春天。 她还有很多小习惯和自己的执着。 喜欢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吃东西前总喜欢先闻一闻,哪怕隔着袋子根本闻不到,喝水总喜欢留一口,喜欢花茶和果茶,只喜欢山楂的糖葫芦和黑芝麻的汤圆。 写日记只喜欢写快乐的东西,因为本身拥有足够的爱,悲伤的情绪永远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倾诉,所以能够记在心里的永远是快乐的事情,认为日记存在的意义在于记录回忆,翻看时应该是快乐的。 不喜欢养有生命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