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花看着那件棉袄,脸上的血色褪尽。
真相终于大白了,舆论开始反转。
而我,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
看着被告席上那四个穿着黄马甲的人,心里毫无感觉。
最终,法槌落下。
林晓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陆川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陆国栋、刘翠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严重,追诉期延长)、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宣判的那一刻,林晓突然冲着我大喊:
「老公!
陆铭救我!
我是苗苗的妈妈啊!
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不能这么绝!
」
我盯着她,如看垃圾。
「林晓,你错了。
」
「苗苗没有妈妈。
她只有我。
」
「至于恩情?」
我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西装衣摆。
「你们给我的恩情,我在监狱里给你们存了五百块钱饭票。
慢慢吃,别噎着。
」
10
我走出法院大门。
阳光刺破了乌云,洒在台阶上。
一辆挂着两地牌照的黑色劳斯莱斯,静静地停在那里。
车门打开。
一对头发花白、气质儒雅的老夫妇走了下来。
老太太看着我,眼泪夺眶而出。
她颤抖着伸出手,想摸我的脸,又不敢。
「铭儿……是你吗?」
我看着她。
看着那双和我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种血脉相连的悸动,是骗不了人的。
不用鉴定报,我也知道,这才是我的母亲。
他们是港城的陈氏夫妇。
房地产大亨。
三十年来,他们为了找我,资助了无数打拐项目。
那件绣着「铭」字的小棉袄,就是他们提供给警方的最关键线索。
「妈。
」
我喊出了这个字。
生涩,但温暖。
老太太一把抱住我,哭得撕心裂肺。
老爷子在一旁抹眼泪,手里紧紧攥着我的手,生怕我再跑了。
……
五年后。
瑞士,阿尔卑斯山脚下。
我坐在别墅的露台上,看着苗苗在草地上和一只圣伯纳犬打滚。
她现在叫陈苗。
九岁了,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是国际学校的小学霸。
这五年,我接手了家族的部分产业。
但我没有变成工作狂。
我带着苗苗,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我们在冰岛看过极光,在非洲看过角马迁徙,在巴黎喂过鸽子。
我要把这三十年错过的风景,全部补回来。
手机响了。
是国内的张律师发来的消息。
「林晓在女监因为偷东西被狱友打断了手,感染严重,可能要截肢。
」
「陆川在狱中因为跟人抢食被打成了傻子,天天喊着他是豪门阔少。
」
「至于那两个老的……刘翠花上周心梗,没抢救过来,死了。
陆国栋中风瘫痪,在监狱医院里躺着,没人管,估计也快了。
」
我看完,面无表情地删掉了信息。
风吹过,雪山的空气清冽甘甜。
「爸爸!
快看!
彩虹!
」
苗苗指着远处的天空大喊。
我抬起头。
一道巨大的彩虹横跨在雪山之巅。
「来了。
」
我放下手机,笑着走向我的女儿。
他们偷走了我三十年的人生,妄图用我点亮他们的阴沟。
如今,我只是拿回了本该属于我的太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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