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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边陲小镇,信奉银货两讫。 我在芦苇荡里,捡到了一个快死的男人。 他身上全是伤,唯独一双眼,冷的像淬了冰的刀。 镇上贴满了他的通缉令,悬赏千金。 我把他拖回了家,藏了起来。 发布通缉令的,是新上任的知府大人。 为了给他弄药,也为了打探风声,我卖身进了知府府,成了个末等丫鬟。 我把月钱和偷拿的点心药品都送去给他。 「那知府是个草包,查不到这的。」我告诉他,「你安心养伤,等你好了,就去把他杀了,我们拿着他的钱远走高高飞。」 直到那天,知府府的侍卫抄了我的家。 我吓得连夜跑回芦苇荡的小屋,那里却空无一人。 只有一袋金子和一张字条:「走了,勿寻。」 我攥着金子,正准备跑路,知府大人的马车却拦住了我。 顾晏辞从车上下来,看着我手里的钱袋,笑了。 「你想用我的钱,和另一个我私奔?」 1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攥着钱袋的手指猛然收紧。 月光下,顾晏辞的脸一半隐在阴影里,一半清晰如画。那张脸,和我藏在芦苇荡小屋里那张苍白却俊美的脸,分毫不差。 只是此刻,他穿着一身墨色锦袍,腰间玉带价值不菲,通身的气派,是那个躺在草堆上靠我接济的男人装不出来的。 他就是知府。 他就是那个我每天在府里咒骂千遍,盘算着怎么杀掉的草包知府。 而我,像个彻头彻尾的傻子,为了救他,卖身进他的府邸,偷他的药,拿他的点心,还用他发的月钱去养他。 甚至还天真地和他商量,怎么杀掉他自己。 巨大的荒谬感和被愚弄的羞耻感席卷而来,我捏紧了那袋沉甸甸的金子,猛地朝他砸了过去。 「顾晏辞,你混蛋!」 金子砸在他胸口,又重重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纹丝不动,连眉毛都没皱一下,只是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锁着我。 「捡起来。」他开口,声音清冷,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