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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风山脚,官道旁。 秋风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透着一股肃杀之气。 半人高的杂草丛里,蹲着一个圆滚滚的身影。 陆茸手里紧紧攥着一根已经被啃秃了的糖葫芦签子,腰间别着一把还没上漆的木头刀。 她努力把自己的呼吸压低,试图营造出一种猛兽捕猎前的压迫感。 如果不看她头顶上那根随着风疯狂摇摆的冲天辫,她确实挺像个潜伏的高手。 作为黑风山新晋的大王,陆茸今天很忙。 这是她三岁半人生中第一次独立下山。 按照山寨的规矩,她必须在日落之前抢到一个值钱的宝贝,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土匪接班人。 陆茸的小脸绷得很紧,神情严肃。 她是有职业操守的。 隔壁二丫那种只会哭着要奶喝的小屁孩,是被她深深鄙视的。 真正的强者,从断奶的那一刻起,就应该学会怎么用黑话把路人吓哭。 “大王,腿麻不?” 旁边草丛里,一个同样圆滚滚的小土匪探头探脑。 “闭嘴。” 陆茸奶凶地瞪了他一眼:“严肃点!本王在干大事!” 就在这时,地面微微震动起来。 陆茸眼睛一亮,连忙把嘴角残留的糖渣舔干净。 来了! 视线尽头,一队奢华得令人发指的车队缓缓驶来。 拉车的马是西域进贡的纯黑汗血马,每一匹都价值连城。 马车是用千金难求的沉香木打造的,车辕上镶嵌的金丝在阳光下闪瞎人眼。 就连赶车的马夫,太阳穴高高鼓起,脸上都写着我不好惹这四个大字。 陆茸激动得小脸通红,口水差点流下来。 这不仅仅是肥羊。 这简直是肥羊里的祖宗! 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黑风山打劫守则第一条:气势要足,嗓门要大,眼神要凶。 尤其是眼神。 一定要像饿狼一样,散发出绿油油的光芒。 近了。 更近了。 就在马车经过草丛的一瞬间,陆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