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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公迈巴赫的副驾驶缝隙里,捡到了一支口红。 那是他那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学妹最爱的色号。 沈修瑾只瞥了一眼,神色冷淡地解释:“昨晚雨大,顺路送了她一程,可能是那时候掉的。” 我平静地将口红收好,语气温和:“嗯,不用解释,我知道了。” 沈修瑾愣住了。 以前的我,会因为这个女人的存在跟他闹得天翻地覆,甚至在那个暴雨夜,因为急着去查他们的岗而意外流产。 那时候他满眼愧疚,跪在病床前求我原谅,保证再也不跟她私下联系。 可现在,看着我这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他反而慌了神,一把攥住我的手腕质问: “你为什么不生气?你是不是根本不在乎了?” 我看着他眼底的焦躁,只觉得讽刺。 曾经我在乎到发疯,换来的是满身伤痕和那个没缘分的孩子。 现在,我是真的不在乎了。 “你为什么不生气?你是不是根本不在乎了?” 沈修瑾的手指收紧,力道大得像是要捏碎我的腕骨。 我低头看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曾经我也渴望这双手能在大雨滂沱时牵住我。 可惜,他牵的是林婉。 我抬起头,目光平静地扫过他焦躁的脸。 “沈修瑾,松手,弄疼我了。” 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沈修瑾像是被烫了一下,猛地松开手。 他盯着我,眼底涌动着某种我看不太懂的情绪,似乎是恐慌,又像是被忽视后的恼怒。 “江宁,我在跟你说话。” 他深吸一口气,压低了声音,试图找回平日里那种高高在上的掌控感。 “那只口红确实是林婉落下的,由于昨晚” “我说了,不用解释。” 我打断他,顺手将那只迪奥999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动作流畅自然,没有任何停顿。 “脏了的东西,扔了就是。” 沈修瑾的视线随着那只口红落入垃圾桶,瞳孔微微收缩。 以前若是发现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