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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霄城的天,总是蒙着一层洗不净的灰。 不是炊烟,也不是雾气,是这城里特有的、混杂着灵气与尘埃的颜色。就像阿砚脚下的路,永远是坑坑洼洼的土黄色,踩上去能没过脚踝,雨后又黏得像化开的糖稀,能把最结实的草鞋粘掉半只。 他背着一个比自已还高的破竹篓,佝偻着腰,眼睛像鹰隼一样扫过墙根、石缝、垃圾堆——任何可能藏着“藏片”的地方。 今天的运气不算好。 从清晨走到日头偏西,竹篓里只躺着寥寥几片泛着淡绿光晕的玩意儿,最大的一片不过指甲盖大小,是“狗尾草藏片”,蕴含的灵气稀薄得像一层纸,估摸着拿到“藏市”去,也就够换半个粗粮饼。 “呸,这破运气!” 身后传来一声淬骂,是同街的拾藏人王二。这家伙比阿砚壮实,手里攥着根锈铁条,正恶狠狠地用脚尖踢着墙角的砖石,想把嵌在里面的一片“碎石藏片”弄出来。那藏片泛着浅灰光,比阿砚篓里的狗尾草强点,但也强不到哪儿去。 “看什么看?小瞎子!”王二发现阿砚在看他,眼睛一瞪,“再看把你那破篓子掀了!” 阿砚低下头,加快脚步往前走。 他不是瞎子,恰恰相反,他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那些散落在世间的“藏片”身上的光晕。这是他打小就有的本事,爹娘管这叫“识藏眼”,说或许是个福气。可福气没等来,爹娘在一场“灵气潮”里没了,只留他一个人在这青霄城的底层摸爬滚打。 这“识藏眼”,也没给阿砚带来什么好处。 别人捡到藏片,能靠功法吸收里面的灵气,哪怕是最低阶的藏片,攒多了也能慢慢提升修为,运气好的说不定能脱离拾藏人的队伍,当个杂役修士。可阿砚不行,他试过,那些藏片一靠近他的身体,就像水滴进了烧红的铁锅,“滋啦”一下就没了,连点涟漪都不起,更别说吸收灵气。 久而久之,“识藏眼”成了笑话。大家都说他是“看得见吃不着的废物”,连最次的藏片都懒得跟他抢——反正抢去他也没用。 王二就是笃定了这一点,才敢这么横。 阿砚走到城根下的一处垃圾山旁,这里是拾藏人的“宝地”,也是“险地”。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