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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东北长白山。 此刻正是炎炎夏日,长白山的密林里,一声枪声响了起来。 开枪的不是别人,正是退伍回家的岳峰。 他的嘴里咬着一个刚摘的野果,野果很酸,差点要酸掉牙齿,但岳峰却吃得津津有味。 他已经饿了好几天了,肚子里一粒米一滴水都没有进。 有了这酸掉牙的野果,他才稍稍感觉有了一点力气,才能勾动扳机。 岳峰的枪法很准,将那头攻击山民的野猪一枪给击毙了。 “岳峰?你还活着?”山民刘松一脸震惊的看向刚才开枪的方向,竟然看到了是岳峰。 刘松瘦瘦高高的,跌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身上的力气快要全部丢掉了一样,他以为是自己饿晕了,这才出现幻觉。 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甚至是不应该还活着的人。 明明三天前,刚刚退伍回家的岳峰因为救落水的小孩,而被河水冲走,很多人都说他已经死掉了。 这年代,生命很廉价,要么饿死,要么上山被财狼吃掉,不过岳峰是救人而死。 只不过原先的岳峰,是已经死掉了,现在站在山民刘松面前的是,从二十一世纪重生而来的一名武警。 两人的名字都是叫做岳峰。 三天前,刚刚重生的武警岳峰,已经被河水卷入河底,好在关键时刻他醒了过来,凭借着过硬的游泳技能,在急湍的河水中游到了对岸,这才死里逃生。 死里逃生的岳峰,并不认识这里的环境,一番打听后,才知道原来重生回了1978年的东北长白山。 他按照山民的指引,想回原身的家,结果走着走着在密林里迷了路。 好在他身上有枪,哪怕是迷了路,仍然能在密林中生存下来,刚才还替一个山民解了围。 而这个山民,似乎就是岳峰的同乡。 “你说你被卷入河里后,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岳峰,其他的一概都不记得了?”山民刘松满脸的诧异,同时也对岳峰的遭遇表示了同情。 毕竟岳峰刚才可是救了他一命。 刘松很感激岳峰刚才开的那一枪,不然的话,他就要被大野猪给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