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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024年4月,阿拉斯加州,萨尔查镇。 傍晚6点,棕熊酒吧。 周辛坐在酒吧角落,安静地听着旁边的人闲聊。 “天呐,黄金价格都涨到每盎司两千多美元了!” 白胡子的克里克盯着电视屏幕,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是啊,这才不到五年,翻了一倍多!”旁边的贝蒙跟着感叹道。 “怪不得这两年又有好多人来这边淘金了,听说前不久卡兹山那边又新开了一个矿场呢。”克里克说。 “依我看,又是个要破产的傻冒,阿拉斯加的地里虽然有很多金子,但想把它们找出来可没那么容易,不然咱们这些人岂不都早已是亿万富翁啦。” 贝蒙把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又接着说道: “除非像当年的‘金王’麦克唐纳那样,有一只可以闻见黄金味道的鼻子。” 克里克摇了摇头:“我并不觉得那是件好事,别忘了麦克唐纳的下场。” “确实,黄金总是能让人疯狂。”贝蒙叹了口气。 这时,一直在旁边听着两人闲聊的黄头发年轻人戴肯好奇地问道:“麦克唐纳就是一百多年前的那个黄金大亨吗?” “没错,他可是阿拉斯加的传奇人物呢!”贝蒙回答。 “他真的可以闻到黄金的味道吗?”戴肯有些不信。 “千真万确,不然他怎么能从一个穷困矿工变成资产数亿的大亨呢?” 戴肯将信将疑,继续问道:“听你们刚才所说,他的下场不是很好?” 白胡子克里克接过话头说:“没错,他凭借可以闻到黄金味道的‘黄金之嗅’能力,发了大财,却也遭到了其他淘金客的嫉妒和怨恨。 在他40岁那年,几个被他逼到破产的淘金客绑架了他,他们削掉了他的鼻子,并且用烙铁烫坏了他的鼻孔。 虽然最后他被救了出来,却从此失去了嗅觉,再也没法闻到黄金的味道了。” 戴肯瞪大了眼睛,虽然不信世界上真有人能闻到黄金的味道,但却还是被麦克唐纳的故事震撼到了。 “后来呢,他后来怎么样了?”他急切地问道。 克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