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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互相讨厌了十年,也互相喜欢了十年……】————南城今年的下雪日来得比往年晚一些,路上行人纷纷,好像一群裹着棉袄的企鹅。 但这却不耽误温度日渐下降,好在南城的暖气来得早,在无尽的冬日里,给了孤独的人们一丝慰藉。 沈笛和三个舍友都没有回家,而是留到了南城,住在宿舍里互相陪伴。 正值午觉时间,窗外的风打在玻璃上,吵得人根本睡不着觉。 沈笛只好下床,在桌子前写新闻稿。 专业课的老师见她不回家,就给她安排了一个任务——采访五个人。 到底要采访些什么,她还在想,周礼凑过来,趴在她的肩上抱怨:“今年要不是我爸妈出去度假,我们也不至于呆在这里。 ”沈笛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手背,“没事,你要是觉得无聊,我们就出去转转。 ”还没等周礼提议去哪,大门就被推开。 “家人们!走,去聚餐。 ”顾时兴致冲冲地说道。 “和谁呀?”沈笛和周礼同频地转身。 “和体院的几个男生,都老帅了,尤其是他们院系的院草,那叫一个……帅,哎呀我形容不出来,去看看就知道了。 ”周礼倒是乐意去看帅哥,再加上她是社牛,就更喜欢这种活动了,但沈笛却不感兴趣,摆摆手想要推脱。 顾时知道她不是很喜欢热闹,因此补了一句:“老师不是给你布置了任务吗?你就去采访他,他的事迹老励志了。 ”周礼也拽着她的袖口,恳求道:“去吧去吧,一直呆在宿舍怪无趣的,就当是陪陪我了?”她亮着的眼睛,让沈笛无法拒绝,只好无奈点头答应。 顾时见她答应,便坐了下来,拿出化妆包,“那快化妆吧!”沈笛就随便画了一个淡妆,没有遮住自己原本的五官样貌。 顾时看到后皱了皱眉,“你这跟没画有啥区别啊?来,我给你添一笔。 ”说着,她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口红,沈笛自是知道她的喜好的,平日里的妆容都偏为明艳,那口红不知道比自己的色号要深上多少个度,她可不敢轻易尝试。 “别别别,快走啦。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