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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 “自知之明” 四个字咬得很重,仿佛在强调他和谢晚烟之间云泥之别的身份差距。 沈煜垂眸不语,拿了那张支票,便转身离开. ...... 回到别墅时,天已经黑了。 这里太大了,大到他觉得无比冰冷。 唯一熟悉的,只有茶几上那张合照 —— 照片里,谢晚烟倚在他肩膀上,抬头看他的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寒冬的雪。 他轻轻抚过照片,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个雨夜。 那年,他在巷子口捡到谢晚烟,她满身是血,眼神涣散。 “你是谁?”他问她。 “我…… 不记得了。”她茫然地摇头,雨水混着血水从发梢滴落。 就这样,他把这个失忆的女人带回了家。 三十平米的老破小,挤着他们两个人。 墙皮剥落,水管漏水,冬天要盖三床被子才能取暖。 可就是在这个最贫穷的地方,却滋生出了最纯粹的爱。 他们相依为命,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 她会在他加班时蹲在楼下等三小时,只为等他回家; 会在他胃疼得直冒冷汗时,整夜不睡地给他揉肚子; 会瞒着他一天打五份工,就为给他买一条他看了三次都没舍得买的昂贵皮带。 唯一让他吃不消的,是她每晚都要缠着他恩爱。 他红着脸求饶,她就咬着他的耳垂低笑:“老公,太爱你了才会这样。” 最相爱的那年,她甚至拉着他去纹身店,在锁骨处纹上了他的名字。 纹身师问她怕不怕疼,她却看着他笑:“疼才好啊,这样才不会忘了最爱的人。” 他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幸福下去。 直到,她恢复了记忆。 他这才知道,原来,她根本不是什么流落街头的穷丫头,而是京北谢家的继承人,手握半个金融圈的豪门千金,当年只不过是被死对头算计,才车祸失忆、流落街头。 恢复身份后,谢晚烟带着沈煜住进了两千平的别墅,光是洗手间,就比他原来的家大了十倍。 可她,自此也像变了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