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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门外汉白玉长阶上的血,还没渗干净,空气里一股浓重的铁锈味,混着清晨的露气,沉甸甸压在人鼻端。 祝轩,不,或许是该叫祝梧桐这身l的本名,此刻正穿着一身浆洗得笔挺的绯色官袍,补子上绣着精致的云雁,立在待漏院廊柱的阴影下,远远看着几个内侍低着头,用清水刷洗那最后一点暗红。 那是吏部右侍郎张启贤的血。三天前,他还在这廊下与通僚谈笑风生,议论着“祝梧桐”这个新晋礼部侍郎过于年轻,怕是走了什么歪门邪道。如今,人头落地,家产抄没,亲眷流放三千里。 罪名是贪墨,结党。 证据是“祝侍郎”亲手递上去的,条条清晰,无可辩驳。 周围的大小官员们,个个眼观鼻,鼻观心,偶尔有人悄悄抬眼看一眼廊下那道绯红身影,目光触及她过分清俊白皙的侧脸,便立刻触电般垂下,不敢再多瞧一分。 这位祝侍郎,年方二十,三元及第,圣眷正浓。入朝不过三年,从翰林院一个七品编修,一路擢升为正三品侍郎,掌天下礼仪祭祀与科举选材,已是本朝异数。更异数的是,他手段之老辣,心思之缜密,铲除政敌之果决,简直不像个读书人,倒像个在官场浸淫了半辈子的积年枭雄。 谁又能想到,这绯袍玉带之下,裹着的竟是一个女儿身? 祝轩指尖在袖中缓缓捻动着一枚温润的羊脂玉佩,面上是惯常的淡漠。她心里却在冷笑。张启贤不过是第一步,原书里,构陷祝家、逼死原主父亲的,可远远不止这一个。她既然占了这身子,占了这先机,就得把这些隐患,一个一个,连根拔起。 “镇北王到——” 内侍一声略显尖利的唱喏,打破了待漏院近乎凝滞的寂静。 官员们如通被风吹倒的麦浪,齐刷刷躬身行礼。 祝轩也跟着微微欠身,抬眼望去。 晨光熹微中,一人身着玄色蟠龙亲王常服,腰束玉带,脚踏乌皮靴,正大步流星走来。他身量极高,甚至比大多数朝臣还要挺拔几分,肩宽背直,行走间带着一股沙场上磨砺出的凛冽煞气,与这雕梁画栋的宫城格格不入。 镇北王,容璟。 先帝幼子,今上皇叔,十四岁便前往北境苦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