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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年,春,新国的一切都是新的。 大马路上红旗招展。 咱们跟十七个洋鬼子堂口,在半岛的那场大战,以一种不符合世人认知的逻辑在发展。 原本以为阿迈瑞卡对咱们是摧枯拉朽,是横推··· 结果却是被咱们家的志愿军,一棍子抡倒一片。 晴朗朗的天空,灰蒙蒙的房子,大马路上的人,各色各样。 学生装的青年,长袍马褂的文人生意人,黄色军服的鹰锐之士,对襟短袍的苦力汉,还有一头头后面套上了粪兜的驴马拉车。 节奏有快慢,就好像一幅水墨画一般,显现出这个年头的土色氛围。 在后世来说,这个年头的人,肯定是很土的。 灰黑两色,人人脸上都没什么肉,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形象。 但每个人脸上的精神却是昂扬的,眼睛里面都是有光,有对新生活的向往。 一个剃着锅盖头的半大孩子,一脸豆大的汗珠,却是一路疾跑,跟大多数人,正好反了方向。 也不是反了方向。 应该说他与绝大多数人的节奏都是不同,就好像他挺急似的。 这孩子,模样也算不上俊丑,就是一般。 个子不矮,眉清目秀,头上的锅盖头,身上的对襟粗布短衣,外加脚上一双露出脚趾的布鞋,给他的形象减了不少分数。 他一路小跑,好像是很焦急的模样。 等他冲进了一条胡同,闯进了一座大院的时候,才有个戴眼镜的干瘦中年对着他唤道:“傻柱,你干嘛呢? 这么着急?” “傻你妈! 闫埠贵,你一个老师,怎么不知道尊重人呢?”半大孩子嗓门沙哑,就像是才发育的小公鸡似的,说出的话语,也是粗俗不堪。 直接把身为小学教师的闫埠贵给骂愣了,闫埠贵憋红着脸,想着上前训斥傻柱几句。 但想想傻柱背后那个死鱼眼的混不吝老子何大清,还是收住了脚步。 老子流氓儿混蛋,何家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至少诗书传家的闫家,犯不着跟他们一般见识。 不过闫埠贵也想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