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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第一天,去派出所 林玫忽然睁开眼睛。 入目是一间宽敞的卧室。 水泥地面,刷得雪白的墙壁,窗户上挂着崭新的红色窗帘,靠墙摆着一组时下最时兴的组合柜,上面立着一台十四寸的彩色电视机。 有种又破又繁华的意思。 林玫疑惑,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双细瘦苍白的手,腕骨突出,像两根随时会折断的枯枝。 粗布红衣裳空空荡荡地挂在身上,袖口磨得发白,和这间屋子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不对啊,这不是她的样子。 她叫林玫,三十一岁,拳击俱乐部主理人,退役职业拳手,职业生涯十八胜零负,其中九次ko。 昨晚她在俱乐部加练到凌晨,开车回家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了。 然后—— “吱呀——” 门被推开了。 一个矮壮的男人走进来,满脸横肉,酒气熏天。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胸前口袋上别着两支钢笔——这在九十年代初是“厂长”身份的象征。 王顺发。 红旗屠宰场厂长,三十七岁,丧偶两次。 方圆十里的姑娘听到这个名字就变色。 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往桌上一搁,小眼睛在林玫身上溜了一圈,咧嘴笑了,露出一口黄牙。 “醒了?饿了吧?来,趁热吃。” 林玫没动。 王顺发也不恼,自顾自地在床边坐下,拍了拍崭新的床单,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 “这屋子收拾得还行吧?彩电、衣柜、弹簧床——跟着我王顺发,亏不了你。”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像是在说什么了不起的秘密:“五百块呢。你爹可是把你卖了个好价钱。” 林玫看着他。 她用了三秒钟消化了所有信息: 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她刚看过的年代文。 原主也是林玫,十九岁,林家村林大为的闺女。 林大为是个赌鬼,欠了一屁股债,昨天以五百块钱的价格,把闺女“嫁”给了王顺发。 书里的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