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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破产后,我这个恶毒大小姐,被人打断腿扔在街上。 所有人都说我罪有应得,只有时澈把我抱回家。 他一遍遍亲吻我残废的双腿,喊我“大小姐。” 后来,他在床上伺候了我三年。 三年内,他抚摸过我每一寸肌肤,说过上千遍不嫌弃,我始终未对他笑过。 最后一次我们从床上到客厅,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做得很激烈。 因为我们要去罪恶之都。 那里有治腿的良药,也是要人命的地方。 罪恶之都里,弱小就是原罪。 时澈每天都被打得一身伤,却永远会记得给我带一朵玫瑰。 我骂他蠢,有钱买玫瑰,没钱治伤。 每当这时他就目光虔诚地拥抱我:“大小姐,我是你前世的恋人,你是我今生的明月,我只想明月高悬,无论照不照我。” 他说到做到。 在血与火中成了人人敬畏的时爷。 我们不用再为玫瑰和治伤纠结。 但,时爷爱上了女巫。 不要我了。 …… 我把平安符递给时澈时。 他无意识地摩挲了着上面的刺绣,把它收进离心脏最近的内袋。 开口时,声音却很淡。 “别再做这些没用的东西,有时间跟苏影学点有用的东西。” 苏影在门口叫他。 他应了一声。 回头看我,留下一句:“乖乖听话。” 就转身走了。 他离开后,隔音很好的办公室,突然搁不住兄弟们的议论了。 “时爷马上就要和苏影小姐订婚了。” “苏影小姐可是咱们城最好的医生,多少人求而不得,时爷是明白人,不可能因为沈小姐,放弃一个神医。” “时爷是真的宠苏影小姐啊,刚才苏影小姐只是说‘乡下东西,晦气’,时爷就把沈小姐送的平安符扔进了泔水桶。” 饭菜香飘荡着。 我的心好像被泡进了冰水里。 时澈对我一向好得过分。 我一直都欣然接受。...